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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法院加大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,5年已助1700余人

,明确了在审判、执行工作中,对于因侵权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,人民法院可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,以解决其面临的急迫困难。这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,急需救治,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等多种情形。

目前,除个别专门法院外,北京全市三级法院均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,构建了全市法院救助“一盘棋”的工作格局。2023年8月,北京市高院制定完善了《关于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多家中、基层法院也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、工作细则,为涉诉困难群众提供了便利,确保救助渠道畅通无阻。

在办案过程中,北京法官们深入基层,通过实地走访,直观感受救助申请人的真实生活状态,确保案件基础扎实。北京法院针对妇女儿童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予以救助,帮助他们摆脱生活、教育、疾病等困境。例如,丰台、昌平、密云等法院对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的救助申请给予“加速度”,及时解决他们的就医治疗等需求,并通过救后回访等方式,实现“当下救”与“长久助”的统一。

此外,北京法院还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的新机制、新方法。例如,北京一中院创建了《关于司法救助解决刑事被害人遗体长期存放问题工作机制》,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“2024年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”;海淀法院则创建了“四体”工作机制,并在2024年获得了“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”的荣誉。北京法院还积极与心理救助、检察机关、社会救助、群团组织等多方协作,形成救助合力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北京高院表示,未来将继续发挥联动救助制度优势,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,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,巩固精准救助、救助回访等工作实效,确保救助措施能够真正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。

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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